說明 |
說明
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、法院名稱、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:
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法院名稱:臺灣臺北地方法院
2.事實發生日:105/05/03
3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
投保中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,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提起民事解任訴訟。
4.處理過程:將於近日內委任律師對本案進行答辯。
5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
目前本公司營運正常,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。
6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將於近日內委任律師對本案進行答辯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