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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2:發言時間:17:07:09事實發生日:2008/8/11符合條款:第二條 第 31款 |
發言人:孫蔭南發言人職稱: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:02-23124200 |
說明 |
1.傳播媒體名稱:經濟日報A5版報導 2.報導日期:97/08/11 3.報導內容:學名藥土洋大戰,本土藥廠反擊,武田、賽諾飛安萬特等提告,中化、台灣東洋及友華生技等反控,避免藥品上市拖延。 4.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:無 5.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:武田製藥針對本公司“泌特士”Glitos藥品名稱之產品,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,要求本公司不得銷售該品名產品;本公司已暫時停止銷售本項產品,並已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,及要求儘速進入實體訴訟程序。 6.因應措施: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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